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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哪些内容

作者:sansan  发布:2024-01-23 00:04:07   悠悠天气网   网址:http://www.uutqw.com/redian/62347.html

一、合同基本条款

商品房买卖合同应该包括合同基本条款,这些条款是合法必要的,一般包括:“合同名称、买受人、卖方、房屋基本情况、房屋交付、房屋价款、房屋交付时间、房屋交付方式、房屋交付条件、房屋交付后的责任等基本内容。

其中,合同名称要明确房屋的地址和基本情况,买卖双方的姓名、住所、联系方式,以及合同签署日期等必要的信息。卖方要提供房屋的产权证、土地证等证明材料,以及房屋的具体情况,包括面积、朝向、楼层、户型等。房屋交付的时间、方式、条件、责任等也要明确规定,以避免双方在交付过程中出现争议。

二、房屋的价格及支付方式

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另一个重要内容是房屋的价格及支付方式。合同中要明确房屋的价格和价款的支付方式,包括首付款、贷款、尾款等相关内容。买卖双方应当共同确认房屋的交易价格,并在合同中明确规定,以避免在后续的交易过程中出现价格争议,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。

三、房屋的质量保证

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另一个重要内容是房屋的质量保证。买卖双方应当共同确认房屋的交易质量,并在合同中明确规定,以避免在后续的交易过程中出现质量争议,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。具体来说,合同中应当明确房屋的建筑质量、装修质量、材料质量等方面的保证责任,以及相应的维修保养责任。

四、房屋的权属保证

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另一个重要内容是房屋的权属保证。买卖双方应当共同确认房屋的权属,并在合同中明确规定,以避免在后续的交易过程中出现权属争议,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。具体来说,合同中应当明确房屋的产权性质、土地使用权性质、房产证等方面的保证责任。

五、房屋的附属设施

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另一个重要内容是房屋的附属设施。买卖双方应当共同确认房屋的附属设施,并在合同中明确规定,以避免在后续的交易过程中出现争议,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。具体来说,合同中应当明确房屋的车位、储物间、阳台、花园等附属设施的归属、使用、维修等方面的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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